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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考
来源:网络
作者:赵超
2017-01-26
评论:0  点击:1876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是廿四史中唯一的记录帝室王族之外谱系的巨表,共收入唐代宰相三百六十九人(沈炳震《唐书宰相世系表订为》计算为宰相三百五十八人)凡九十八姓的世系,记录了唐代人物数万名。唐代高门巨阀,大多在录,其中许多人物及其字号、官爵是两《唐书》纪、传及其他文献材料不曾记述过的。它对于唐代历史、文学、社会诸方面的研究工作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的编纂工作,据《宋史》卷三三一《吕夏卿传》:夏卿长于史,贯穿唐事,博采传记杂说数百家,折衷整比,又通谱学,创为世系诸表。于《新唐书》最有功。宋代洪迈《容齐随笔》卷六、《新唐书世系表》条云:《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皆承用逐家谱牒。清代赵绍祖《新旧唐书五证》卷八云:想修唐表时,祗取诸家谱系杂抄之。而岑仲勉先生在《元和姓纂四校记》中把《元和姓纂》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作了详尽的对比研究。认为《宰相世系表》本于《元和姓纂》,以唐人文集和一些氏族谱牒作补充材料,编集而成。这一看法是比较可信的。
    
由于唐末五代的兵燹丧乱,唐代的文献材料损失严重。兼以历代传抄,难免脱漏为错。宋代所见到的《元和姓纂》已有残缺。《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亦难以避免错误。至于传刻中出现的字误、行误更是常见之事。前人对《宰相世系表》的评价往往不甚高,也在于此。清代沈炳震斥之最烈,其《新旧唐书合钞》中云:《新书宰相世系表》舛为特甚。《唐书宰相世系表订为》中云:就其所列官爵谥号,或书或否,或丞尉而不遗,或卿贰而反关,或误书其兄弟之官,或备载其褒赠之职,更或其生平所偶历,及未尝居是官,庬杂淆乱,不可充诘,合之史传,不胜纠摘。……此书不足徵信,适以滋谬,举可废也。
  沈炳震的说法未免过于偏激,《宰相世系表》的史料价值自在,不是由于存在错误便可以完全抹杀的。但是《宰相世系表》中的错误也是十分严重的。为纠正为误,使之可靠实用,前人已经持续不断地做了不少工作。如宋代吴缜《新唐书纠谬》、清代钱大昕《廿二史考異》、王呜盛《十七史商榷》,以及一些金石著录等等。以后,又有沈炳震《唐书宰相世系表订为》、罗振玉《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补正》等有关此表的专门校正著作。尤其是岑仲勉先生《元和姓纂四校记》一书中对《元和姓纂》进行了详尽全面的考证工作,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到《宰相世系表》,所以,它也是对此表的精确考证。
  但是,以上诸家的订正各自成书,既缺少编次索引,考证内容又各有出入,所採用的体例亦不相同,在查证《宰相世系表》时,检寻使用都很不方便;而且由于新的出土材料不断发现,在前人补证以外尚可有新的证明和补充;因此,我们觉得有必要将有关《宰相世系表》的所有校正考证材料合併成文,统一编排,加以补充订正,使之成为较为可靠、利于使用的文史工具。
  近年来,笔者协助周绍良先生编集《唐代墓誌彙编》,其间接触到大量唐人世系记载,可以补证《宰相世系表》者甚多。遂由此开始,收集前人校正材料,陆续缀集成文。承周绍良先生支持,并将他早年所撰《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校異》一文惠赠,周绍良先生手稿中所引文献材料侧重于唐人文集,可与出土材料翼佐。故此作为一家收入。此后,又以初稿请教于唐长孺先生,得到唐长孺先生的赞同和陈国燦先生的热情帮助。书稿交出后,又承赵守俨先生审正,这件工作得以完成,是与前辈学者的支持、帮助分不开的。谨在此一並致以衷心的感谢。
  现将本书所订补的问题及有关体例简介如下: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存在的错误,详细归纳,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世次舛误:如《宰相世系表》所载裴侨卿曾孙叔献。据《柳宗元集》卷十一《故试大理评事裴君墓誌》及《故处士裴君墓誌》,叔献应该是侨卿之子。《宰相世系表》所载世次相差二代。
  二、名字为误:如《宰相世系表》载刘缉,《元和姓纂》则作刘缙。《文苑英华》卷四一六李峤制朝散大夫行左隶政台监察御史刘缙可封彭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亦作刘缙,当以刘缙为正。
  三、官爵与文献记载不符:如《宰相世系表》载刘易从为汉州长史。据两《唐书刘审礼传》,易从为彭州长史。又其子《刘昇墓誌铭》(北京图书馆藏拓)亦作易从彭州长史。
  四、兄弟雁序混淆颠倒:如《宰相世系表》载裴度七子:譔、诩、谂、调、识、諴、让。据两《唐书·裴度傅》载裴度仅五子,为:识、譔、让、谂、諴。《宰相世系表》增三人,雁序亦相混淆。
  此外,尚有世次脱落误附他系,子孙误增減,从子孙误入本支等等为误;至于其姓氏起原及先世州源,多有附会妄言之处,提及汉晋南北朝时先祖世系、名字、官职,亦多有错误,此不一一赘引,请见正文。对以上这些问题,凡有材料可考者均作了修正。
  此外,根据文献和出土文字材料,还可以对《宰相世系表》作大量的补充。各家校正中也有一些这方面的内容,本书也一並彙入。
  由于採用的校正著作较多,校语又均较长,各家体例不同,文意不易统一,给本书编集造成一定困难。考虑到《宰相世系表》篇幅浩大,不易查找,校正所用资料往往涉及多人等特点,我们拟採用以下方法,以尽力达到既便利读者,又保持各家校语原貌,便于对照的目的。
  首先,我们将《宰相世系表》分段校正,先摘引需要校正的内容,在下面附注中华标点本册数及页码,以便查找。然后,为了分清主要的几家说法,我们选用了四家主要的校正著作,分别单独成段摘引,依次排列,其顺序一般为:沈炳震《唐书宰相世系表订伪》(《廿五史补编》本),简称《订伪》。罗振玉《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正《(家刻本)简称》补正《岑仲勉》元和姓纂四校记》(商务印书馆本),简称《四校记》。周绍良《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校異》(稿本),简称《校異》。对四家校语中重複之处,保留较早一家,引文重複之处,保留较尽一家,馀删去。为了文意通顺,作了必要的删改,並就一些需更正说明之处在引文中附加编者小按(简称超按)。在上述四家校语之后,附加编者校语,简称超按。其内容包括:以上四家未言及的问题,已经涉及但尚可商榷的问题,上述四家以外的有关考证引文。並就一些错误较大又有可靠考证结果的世系重加订正排列,拟出新的世系表。
  特别要提及的是:《元和姓纂四校记》本为校正《元和姓纂》而作,其内容体例与《宰相世系表》往往有出入。我们在《四校记》引用的《元和姓纂》原文中与《宰相世系表》明显不同者前多加以《姓纂》作:以示区别。对其按语也做了较大的删节加工,但其文意有时仍可能与《宰相世系表》不甚相合,请予注意。
  诸家按语中引书的体例和简称也不尽一致,为保持原状,我们均未改动。《订为》中一般引用原书全名,未引书名者即两《唐书》。《补正》一般引用原书全名,唯《宰相世系表》作《表》。《四校记》多用简称,其书目简称附録于后,供读者查阅。但其中亦有使用简称不一致处,请注意。《校異》多引用全名,《宰相世系表》省作《世系表》。编者按语中亦尽力引用原书全名,惟《宰相世系表》从《四校记》简称作《新表》。请读者使用时加以区分。此外,《订为》等四家所用《新唐书》为殿本,今中华标点本则以百衲本为主,两种版本有些地方不同,编者已尽力加按,在此一並说明。
  限于水平与材料,本书脱漏错误之处在所难免,希望读者不吝指正。

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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