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理论体系向世人勾画出了一幅“民有、民治、民享”的和谐社会美好理想,激励着无数仁人志士为之前仆后继。对于孙中山思想体系的构成或源头,学界已有共识,即它是吸取中西文化之精华,结合当时中国的国情而创立形成的。
当然,其中的和谐思想也是对多元文化中和谐理念的互补、整合、丰富、发展的结果。为了对其深入的理解、把握,不妨先简要回顾、叙述一下中西传统文化中的和谐观。
一、在不同的文明圈中,人们的和谐观是有着很大差异的。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很早就具有了“和谐”的意识。道家宣扬的“天人合一”说是其最高理想境界,对尔后国家政治生活和民族性格的形成,均有广泛的影响。如无为而治、道法自然、安贫乐道、知足常乐、顺其自然、随遇而安、与世无争等等。
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可谓一个典型、缩影。归隐山林、清风明月,更是历朝历代知识分子们想往的生活方式。孔子目睹了西周典章制度的“礼崩乐坏”,其开创的儒家学说,所描述的大同世界实质就是他规划设计的“农耕社会人际关系和谐图”,三纲五常、忠孝节义为核心理念,引伸到国家政治体制中,是帝王至尊、皇权至上,并且提倡仁政、德治,具有一定的民本思想。同时也影响到社会生活各个层面,渗透到每一个村落家庭,给人们的思想打上深刻烙印。比如,对于民主法治观念的先天缺失症,将自身命运寄托于明君、清官,听天由命,逆来顺受,重义气,和为贵等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除了儒道学说之外,佛教中所描绘的“西方极乐世界”,其实就是佛教徒心目中的和谐社会,与之相关的诸恶莫做、行善、缘分、因果报应、坚忍不拔、轮回等观念也已深入人心,另外还有墨家的“兼爱”思想等等。
以上简述了中国传统的和谐思想。这种东方式的和谐观,以无为、无争、顺从为其特色,一旦旧有的和谐关系无法维持时,暴力就会成为新旧社会交替的唯一工具,历史由是呈现出:和谐——暴力——和谐……的循环发展轨迹。在中国的传统政治中,古代政治家们也看出专制体制的危害性,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制约办法,用以平衡皇权。
比如,根据“天人合一”说,将自然灾害与朝廷施政联系起来,以“天象示警”来告诫自称天子的帝王勤政去奢。又如设谏官、御史,可直陈朝廷决策、施政的过失,不得以言问罪。设史官忠实记录前朝得失兴衰,以为当朝者鉴。但在专制制度下,上述措施的作用是有限的。
西方近代和谐思想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思想的解放、学术的繁荣,极大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和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不但对自然科学,也对社会人文科学产生了巨大影响。人们认识到在人类社会中,利益的不同造成了各个利益群体,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力,各种力通过竞争来为所属的利益群体服务,可以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不同时期各种力的关系的反映。什么是和谐?怎样建立一个和谐社会?
欧洲大陆新兴的工业阶级做出了全新的回答:和谐就是力量的平衡,建立和谐社会,就是将各种力量科学合理地配置,既彼此支撑,又互相制约,在共同认可的游戏规则中有序发展,使社会处于一种最佳状态。远如天体运行,近到人们身边的方方面面,无不受“和谐法则”的支配。比如某一行星与周围星体,由于引力均衡而处于一定的运行状态,天文学家根据对力的相互作用的分析,可以准确推断出一颗实际存在但尚未被发现的新星。苏联时期,曾在西伯利亚大草原开展灭狼运动,结果打乱了生态系统中的力量平衡,引发野兔泛滥,草根都被啃掉,差点毁了植被,造成环境灾难。就连人体生病也是这个道理。随着工业革命席卷欧洲,新兴力量登上舞台,和谐理念也被引入国家政治制度中,孟德斯鸠在《法的精神》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三权分立”学说,至今仍是欧美发达国家遵循的治国根本法则。可以看出,西方的和谐观强调的是平等、竞争、法治。东西方和谐观的差异,既是文化的差异,也是由于它们处于不同的经济形态所决定的,是自然经济形态下和市场经济形态下的产物。
二、“和谐”作为一个普遍法则,涵盖了人类生活的所有领域。篇幅所限,本文仅就孙中山关于政治领域中的和谐思想作一初步探索。
一、政党问题。
我们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政党,是工业革命时期的产物,它是政治生活中的最高组织形式和集中体现,所以,政党政治被孙中山称为民主共和制度下的“政治之极则”。政党之间的关系,是政治和谐的重要方面。
辛亥革命成功,中华民国建立,政党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这是中国政治史上破天荒的大事,几千年封建社会帝王至尊的家天下终被打破。但由于共和初立,政党尚处幼稚时代,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有的政党“暮楚朝秦,宗旨靡定;权利是猎,臣妾可为”,有些则“借政党之名,行倾轧之实,报复无已”,更有投机者视入党为做官的终南捷径,千方百计混入党内,致使党员成份复杂,人格不齐。
面对上述情况,孙中山结合多年来考察各国施政得失的心得,对国内政党运作进行了系统论述,并率先努力付诸实践。
1.孙中山指出,共和制度下,民众皆有组织政党之权利,有政党就有竞争。“天下事非以竞争不能进步。当此二十世纪,为优胜劣败、生存竞争之世界。如政治、工业、商业种种,非竞争何以有进步。譬之弈棋取乐,亦为娱乐之竞争,皆欲占胜;虽败亦不足为忧,皆由自己手段不高之过耳。败得多则见地愈深,学识愈多”。[注1]政党之互动,进而组织政府,退而在野监督,以促政治日日向上,使社会无积滞之病,从而避免变乱之祸患。“夫法久必弊,施行者终有不适之时,学勤益精,研求者自有特优之点”。总之,政党政治有利于互监互补,改善施政,稳定秩序,保障国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权利。故“国家欲求政治发达,争之一字,岂可忽视之乎?”
孙中山清醒地认识到,长期的封建社会,造就了中国“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权利不容分享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此,他努力向民众阐释政党之间竞争、制衡的现代和谐理念,指出“要知文明各国不能仅有一政党,若仅有一政党,仍是专制政体,政治不能有进步。吾国帝皇亦有圣明之主,而吾国政治无进步者,独裁之弊也。故欲免此弊,政党之必有两党或数党互相监督,互相扶助,而后政治方有进步。故政党者虽意见之不同、行为之不同,要皆为利国福民者也”[注2]。
通过竞争促进和谐,关键在于双方“要皆为利国福民者也”,他一再强调,政党要以国家为前提,以追求社会公理、民众福利为目的,故无论胜败均感满意,绝无怨尤。败则退而反思,务使政策有以改良,方法有以变更,以求有得胜之一日,不可徒争一党之势力而不顾国家之大局。其次,党争犹如下棋,须按一定之规则,用文明正大之方法相待,不用奸谋诡计卑劣行为。
2.孙中山认为,“政党均为国利民福为前提,政党彼此相待应如弟兄”,竞争、制衡并非图私利闹意气,而是为了促进政治和谐。所以他主张,目标相同、志趣相投的政党,实行团结、联合以共同奋斗。比如民国初年,同盟会联合其他数党共同组成国民党即一例。“从前学说,准物质进化之原则,阐发物竞生存之学理。野蛮时代,野兽与人类相争,弱肉强食,优胜劣败,弱者劣者,自然归于天演淘汰之例。故古来学说,只求一人之利益,不顾大家之利益。今世界日进文明,此种学理,都成野蛮时代之陈谈,不能适用于今日。今日进行社会主义,注重人道,故不重相争,而重相助,有道德始有国家,有道德始有世界。”[注3]俄国十月革命后,资本主义世界对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实行围攻和妖魔化。孙中山却从中看到了中国的前途和希望,“则俄诚足为吾党借镜之资,而亦当引为吾国互助之友。”对于刚成立不久的中国共产党,他热情相待,高度评价。在苏共代表帮助下,他力排非议,采取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形式,实现了两党第一次合作,掀起了国民革命的高潮。他在对党内的训令中说,中共党员“加入本党,以期集中势力,一致进行,此诚所谓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不但休戚相关,抑亦生死相共,至诚结合,始终无间,庶于革命之责任,能负之以趋,凡在同志,所有同感者也。”[注4]为了进一步巩固加强国共合作,他主持了国民党中执委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相关决议,对阻挠者给予了严肃警告。八十年前的这一创举,不但体现了孙中山先生胸怀博大、光明磊落的高尚品德,也展示了他卓越的政治智慧。
以上是其政党学说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体现了竞争与合作、传统与现代的完美结合与辩证统一。
3.孙中山认识到,一个政党若真正做到为民谋利,与其他政党良性互动,就必须搞好自身建设。为此,他提出“修明党德”的思想。指出,一个人要有好的人格,一个团体,一个政党也要讲人格,“凡一政党欲求发达,求长久,必须党员明白党义,遵守党德”。
他多次以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为例教育党内,要树立替众人服务的新道德,用来感动全国人民,形成巨大的精神力量,便能无往而不胜。他谆谆告诫同志说,“政党欲保持其尊严之地位,达利国福民之目的,则所立之政纲,当应时势之需要,以合乎世界之公理,而政党自身之道德,尤当首先注重,以坚社会之信仰心。”民国成立后,许多革命党人以为推翻满清便是革命成功,奋斗精神逐渐丧失,有的人更是认为大功告成应该论功行赏,打江山者自然应该得官做,做了官便心满意足,否则便心灰意懒甚至去改换门庭,出现有的“党人附逆,议员卖身”现象。此风影响到海外,有的华侨党员也钻营当官,搞得海外党务“暮气很深”。孙中山痛心地指出,广东本是革命策源地,现在本党反被民众看不起,不愿加入,不愿帮助本党来奋斗,“若长此以往,本党前途便很危险,便要失败”。他尖锐指出,党德关系到一个政党的党风党誉、生死兴衰,“无党德之政党,声誉必堕地以尽”。他要求,“第一是要本党现在的党员,人格高尚,行为正大。不可居心发财,想做大官;要立志牺牲,想做大事,使全国佩服,全国人都信仰。然后本党的基础才能巩固。”[注5]终其一生,光明磊落,不计名利,以实际行动实践了革命党人 “要存心做大事,不可存心做大官”的宗旨。在他晚年,为了建设一个有主义、有组织、有训练、有道德的政党,着手进行了国民党改组的一系列举措,以求达到“分子淘汰,去恶留良”,重新焕发革命精神之目的。
二、政权问题。
孙中山生当封建社会末期,目睹了专制政体的种种弊端,在许多文章中揭露、抨击了其黑暗现状,在谈到中国人民长期遭受的四种巨大苦难:饥荒、水灾、疫病和匪患时,深刻指出,这些苦难产生的本身原因是次要的,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预防,“其实,中国所有一切的灾难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普遍的又是有系统的贪污”,是现行制度下必然的产物。
为了救国救民,他第一个高高举起“废除专制,实行共和”的大旗。清政府垮台后,对于进入民国政府的革命党人能否继续保持不计私利、为民服务的精神,能否在权力的巨大诱惑面前始终保持道德操守,做好人民的公仆,孙中山表示了担忧。他依据国情,结合历史上和国外的有益做法,对民国的政治蓝图作了精心规划。通过权力的分解、制约而达到社会和谐,是其核心部分。
孙中山学贯中西,但可贵的是,他从不去单纯的效仿、照搬别国的政治制度,而是依据国情,吸取传统文化之精华,对建立权力平衡机制,并不断充实、补充、完善,作了坚持不懈的努力。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议会民主、政党政治、司法独立等三权分立制度,相对于封建专制而言,无疑是个巨大的进步,受到了他的赞赏。但他多年来通过深入细致的考察也发现,这些国家的制度并非完美无缺,“三权分立”在一百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许多流弊。比如美国官吏的选举,本意不错,可在实行中,那些略有口才的人,便去巴结国民,运动选举;有些思想学问高尚的人,反因讷于口才,没有人去物色他。所以美国议会中,往往有愚蠢无知之人夹杂其内,实在可笑。还有的官吏由委任得来,一旦总统换马,须同进退,有时数万人同时俱换,造成美国政治特有的腐败散漫。
他注意到,英国首先从中国历史中学取了考试制度,对下级官吏,考试合格,方得委任。美国也仿行之,并使政治有了起色。但仍有不足,一是考试对象只限于下层官员,没有普遍实行;二是考选之权仍操于政府之手,所起作用大打折扣。为此,他提出“三权”之外还要有考选权,无论选举抑或委任之大小官吏,必须考试合格方得任职。为了除却盲从滥举和任用私人的流弊,须设独立机关专掌此职。在考察“三权”之间的关系时,他认为权力不均衡会破坏民主。他再以美国为例,那里的纠察权归议院掌握,往往擅用此权挟制行政机关,形成事实上的议会专制,弊病多多。因此,要设独立的纠察机关,专司监督弹劾之事,同时也能保证行政机关独立、有效的工作。
五权分立学说,为孙中山经多年研究所独创,是其建国理论的基础,丰富发展了政治思想学说。后来将考选权改称考试权。纠察权改称监察权。权力的本能是追求无限发展、一己独大的,如果任由竞争无节制发展下去,必然会打破之间的平衡,破坏和谐,这就要求必须建立法治,用法律来调解各种力量的关系,避免暴力的介入。这种调解不是让各种力量退回到原来的和谐状态,而是上升到新情势下的更高一级的和谐状态,以此推动社会各个领域的协调发展。以这一理论制定的宪法即五权宪法,以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从而保障民主,实现政治社会的和谐。
是不是实行了三权分立或五权宪法,就能够保障人民大众的主人翁地位呢?孙中山没有到此止步,他在继续探索中发现,象美英法等国虽然也标榜立宪、共和,没有了皇帝,但政权并没有掌握在普通人民手中,国内贫富悬殊,那些钢铁大王、煤油大王们垄断了国家事务,实现金钱专制,穷人不得不受牛马奴役,连那些选上的政客议员们也趋炎附势,并不替选民谋利益。
故得出结论:“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他要实现的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上面这些现象,问题出在哪里呢?他认为只有选举权是不够的,好比人民只有一个发动力,没有两个发动力,只能够把民权推出去不能够把民权拉回来,选举出来的人究竟是贤与不肖,便没有别的权去管他,这是由于民权机器的不完善,就象最初的发动机,只有推力没有拉力一样。这只能算是间接民主。人民为了把命运真正掌握在自己手里,既要有推出去的力,还要有拉回来的力,这就是罢免权。
有了这两个权,对于政府之中的一切官吏,一面可以放出去又一面可以调回来,来去都从人民的自由。一个国家的运作,除了官吏,还要有法律,人民要有什么权才可以管理法律呢?他提出创制权和复决权的概念。前者就是人民有权制定、沿用或借用一种法律,交到政府去执行;后者就是大家看到某一法律不完善或是过了时,便有权去修改或干脆废止。他认为,人民有了选举、罢免、创制、复决这四个权,才算充分的民权,才算彻底的直接民权,“乃能任用官吏,役使官吏,驾驱官吏,防范官吏,然后始得称为一国之主而无愧色也。”至于公民的言论、结社、集会、请愿及控告官吏违法等项权利,中华民国成立初,在临时约法中就作了明确规定,予以充分重视。
在张扬民权的同时,孙中山也注意到另一种倾向。有的国家,民众对政府盲目抱持逆反心理,多方掣肘不予合作,影响了政府的办事效率和正常秩序。
考虑到中国更是长期处于专制统治下,群众容易产生对一切政府、法令都不信任甚至排斥、对立的态度,他提出将权与能分开的理论,他把国家比喻为一辆大汽车,政府中的官吏就是人民雇来的车夫,有权的主人要依靠有技术的车夫去驾驶,让他们大胆去做事,并监督他们,事情才能搞好。国家的事情也是同样的道理。人民要转变观念,不要把他们看成尊贵的总统、总长,而应看作车夫,巡捕、厨子或木匠。人民只要掌握了既能放出去又能收回来,既能推出去又能拉回来的权力即可。阐明了国家主人与公仆之间的制约与和谐的关系。
三、政治学理论认为,和谐社会实质是公民社会,其本质特征是:平等、竞争、民主法制。我国长期处于农耕经济形态,传统思维模式的惯性极大,这也就决定了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个长期、艰巨的过程。所以,当前全社会培育、树立现代宽容理念,是建立和谐社会的真正起点。
风云变幻,斯人远去。但那面旗帜上的四个大字:天下为公,却融入到民族魂中,激励着后人踏着先行者的足迹奋勇前进。
(康立群,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民革中央孙中山研究学会理事)
注释:
1.孟庆鹏主编:《孙中山文集》(上),团结出版社1997年版,第509页。
2.孟庆鹏主编:《孙中山文集》(上),第354页。
3.孟庆鹏主编:《孙中山文集》(下),团结出版社1997年版,第702-703页。
4.孟庆鹏主编:《孙中山文集》(上),第408页。
5.孟庆鹏主编:《孙中山文集》(上),第3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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