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孙中山先生的“民族主义”理论体现了与时俱进
孙中山先生倡导的“三民主义”,首先便是民族主义。孙中山先生关于民族主义的思想,本身也在不断发展中。这是符合历史,符合事物发展逻辑的。孙中山先生关于民族主义的论述,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征,反映了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历史进程。
1994年孙中山先生在檀香山兴中会盟书中,首次提出“驱逐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而在1905年中国同盟会盟书则改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后者较前者有所发展。“中国”是一个地域概念,而“中华”则是一个更广泛的民族主义概念。孙中山先生使用“恢复中华”代替“恢复中国”,虽然是一个字的改动,孙中山先生的革命纲领中,已经从中国的亡国的“恢复”,致力于中华民族的“振兴”,两者的意义是不同的。孙中山先生在1912年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写道:“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中华”民族主义的概念有了进一步阐明。
但是,孙中山先生批评了推翻了清朝政府,便是“五族共和”的肤浅看法。他在1919年《论三民主义》一文中说:“我国人自汉族推覆满清政权,脱离异族羁厄之后,则以民族主义已达目的矣。更有无知妄作者,于革命成功之初,创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之说,而官僚从而附合之”。孙中山先生把民族主义的实行看作一个长的历史过程。他在同一文章中论述道:“夫汉族光复,满族倾覆,不过只达到民族主义之一消极目的而已,从此当努力猛进,以达民族主义之积极目的也。积极目的为何?即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孙中山先生关于民族主义的这一段论述,是极其清楚而深刻的。1912年中华民国的建立,“不过只达到民族主义的消极目的”,民族主义的实行,任重而道远。不仅要清理厚重的各民族的历史遗产,还要开始民族主义新的建设征程。可惜,孙中山先生过早地离开我们。他的“要把中华民族造成很文明的民族”、“我们对于弱小民族要扶持它,对于世界的列强要抵抗他”[注1]以及“联俄”、“联共”、“唤起民众以及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等等理想和主张未能实现。
二、孙中山先生最早提出国内少数民族“自决自治”的主张
作为“孙中山先生革命事业的继承者”[注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革命,于1949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完全地实行孙中山先生提出的民族主义,提供了更好的平台。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系统地总结了建国五十多年来,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我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实践证明:这一制度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进步;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统一,抵御国外敌对势力的颠覆和破坏。
民族区域自治的主张,应该说渊源于孙中山先生关于民族主义的理论。孙中山先生1924年起草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明确提出:“对于国内之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植之,使之能自决自治。对于国外之侵略强权,政府当抵御之;并同时修改各国条约,以恢复我国国际平等、国家独立”。[注3]这是孙中山先生对民族主义内涵最精确之表述。因此,我们不赞成不加区分地“把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合成为一个中华民族的思想”,简单的混同为“消除民族差别,实现民族融合”,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是中华民族大统一的思想,后者是“大民族主义”、“民族压迫主义”。民族之间的差别是客观存在的,不然就没有“弱小”与“强大”的分别;“先进”与相对“落后”的区分;以至于种族、血统、生活习俗等等的不同。孙中山先生的伟大之处他承认了民族的差别,提出了“国内之弱小民族”“自决自治”。这对于最终实现中国的民族主义,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从秦汉以来就是如此。长期统一的局面,极大的促进了各民族之间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不断地增进各民族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和认同感。历代的中央政府也在不同程度上采取了一些亲民的政策和措施。孙中山先生提出的“政府当扶植之”,不仅具有操作层面上的指导意义,更是一种对中国历史的总结和升华。学习和研究孙中山先生关于民族主义的理论对于今天的现实政治生活和经济建设都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在“自决自治”和“政府当扶植之”两个方面都有所创新和发展。据统计,截止2003年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64%。全国共有五个民族自治区、30个民族自治州、120个民族自治县。我们应当继续关注各少数民族积聚地区和边疆地区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维护祖国的统一,维护各民族人民的团结和地区的稳定。
三、孙中山先生是一个伟大的爱国者,深情地热爱自己的祖国和民族
孙中山先生说:“民族主义这个东西,是国家图发达和种族图生存的宝贝”[注4]。孙中山先生提倡的民族主义绝对不是狭义的民族主义或大汉族民族主义,已经如上所述。在孙中山先生诞生和从事革命活动的历史年代,中国屡遭帝国主义侵略和欺凌,中国各民族陷入被压迫、被奴役的境地。孙中山先生把当时的中国,称之为“次殖民地”。在国家危难、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是孙中山先生“他首先喊出了‘振兴中华’的口号,开创了完全意义上的近代民族民主革命。”[注5]为了实现中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御外敌,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这一崇高目标,孙中山先生一生奔走呼号,发表了无数热情洋溢的演讲和谈话,进行了无数精心的组织和策划,终于在1911年10月10日的武昌起义一役中,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但是,孙中山先生清醒地意识到:“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孙中山先生逝世前一年,他手写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提到了“对于国外之侵略强权,政府当抵御之;并同时修改各国条约,以恢复我国际平等、国家独立”,并非生性好斗,实行盲目地排外主义。而是爱国主义的体现。孙中山先生一生寄望:“中国如果强盛起来,我们不但是要恢复民族的地位,还要对世界负一个大责任”。“所以我们要先决定一种政策,要济弱扶倾,才是我们民族的天职。我们对于弱小民族要扶持他,对于世界列强要抵抗他”。“用固有的道德和平做基础,去统一世界,成一个大同之治……”。[注6]
孙中山先生关于民族主义的论述是全面的、一贯的,字里行间洋溢着充沛的爱国主义热情。他在“三民主义十六讲”,论民族主义第六讲中,专门论述了如何恢复民族地位的问题,孙中山先生如数家珍,论述了中华民族固有的道德、知识和能力。然后,他又语重心长地指出:“恢复我们一切国粹之后,还要去学习欧美之所长,然后才可以和欧美并驾齐驱。如果不学外国的长处,我们仍要退后”。这里就提到一个问题,孙中山先生热爱自己的国家、民族,也尊重世界上一切国家和民族。既不是民族虚无主义者,要尊重中国境内外各个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又绝不能把糟粕当成精华,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一概加以宣传和弘扬。
(何钟林,大连轻工业学院教授)
注释:
1.孙中山:《三民主义十六讲》,1924年。
2.毛泽东:《纪念孙中山》,1956年。
3.《孙中山文集》,团结出版社1997年版,第565页。
4.《孙中山文集》,团结出版社1997年版,第86页。
5.江泽民:《中共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政治报告》,1997年。
6.《孙中山文集》,第129—130页。
—————————————————————————————————————————————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