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炳炎先生早年旅居海外创业,抗日战争时期追随陈嘉庚从事抗日救亡运动;1949年他积极支持陈嘉庚先生回国参政;1956年他按照陈嘉庚的意愿,组织新加坡、马来西亚工商界回祖国考察,打破西方的封锁,促进中国和东南亚经济文化的交流,受到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
孙先生身居海外,心系祖国。厦门经济特区建立后他积极为特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先后创办了多家企业,他热心公益事业,帮助支持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医院的教育医疗事业,捐献资本总额达到人民币1000余万元。
1991年以来,他考虑设立一格公益性的基金会,先后上书时任福建省副省长的王建双,时任中共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等省市领导,并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由于时局规定限制,未有结果。1997年,他与刑国华(厦门市副市长)、林华明(原厦门侨办主任)等商定设立“孙炳炎教育基金”得到市教育基金会的热烈欢迎,孙先生首次从企业利润中提出88万元,并从海外汇入112万元,合并人民币200万元,做为“孙炳炎教育基金会”的基本金。1990年3月,孙炳炎先生与市教育基金会理事长张可同先生签订协议,每年将基金增值部分用于助学奖教、同时建立孙炳炎教育基金会管理领导小组,由孙聚得、孙铖得任顾问,刑国华任组长、蔡模楷、黄守忠(原厦门市教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有陈少庭(原集美中学校长)、洪进益、孙吉龙、林华明、张旭红(厦门市教育基金会秘书长),孙生最(厦门东方食品有限公司)等。2001年11月,经孙先生同意,调整为蔡模楷任组长,洪进益、黄守忠、孙吉龙任副组长并增补孙立志(孙厝居委会书记),为小组成员,孙先生亲自确定:蔡模楷任期届满后,由洪进益继任,而后由孙吉龙先生担任。
为了确保基金的安全、增值,2003年经孙聚得先生同意,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决定购置“基金大厦”第13层,面积达661.19平方米,价格191万7千元,做为“孙炳炎教育基金”的固定资产。实践表明,这一举措已取得显著效益,一是房地产明显增值,600多平方米的写字楼的市场价目前已达到1000万元左右,二是每年收入的租金扣除税收后达到10万元以上,收益丰厚、稳定。
1999年以来,基金增值部分达到89万余元,奖励全市突出贡献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230人,22万元,两次用于乐安小学校舍建设共171700元,用于乐安中学建立孙炳炎先生铜像,以及铜像场地的整治和落成典礼的费用326071元,每年拨付乐安中学、乐安小学费用15000余元,资助集美学区领导、教师外出学习,交流经验65959元,总计开支80余万元。
缅怀先贤,我们不能忘记长期支持孙先生办公益事业的生前好友刑国华先生,他为孙炳炎教育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尽心尽力,带病坚持商讨决定,方定规矩,为基金会的创办与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作者:蔡模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