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过庭享年考略
孙过庭的生平正史无载,其他资料又非常有限,关于他的享年长期以来一直说不清楚。说法颇多,却都比较牵强,使人难以置信。今天根据有限资料略加考证之。
为什么要对孙过庭的享年加以考证呢?因为孙过庭的年龄一直存在争议,这些争议又往往引起对《书谱》内容的理解,牵扯到了对《书谱》的不同看法。弄清了孙过庭的享年,诸如类似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根据相关资料我们可以先大概确定出来一个时间段:生年(627—649年),卒年(687—702年)。生年这个时间段的选取依据是《宣和书谱》卷十八《孙过庭》传里的一句话“文皇尝谓,过庭小字(或作小子)书乱二王。盖其似真可知也。”627—649年太宗在位,由此可知孙过庭的出生年可以早于627年,不能晚于649年。
卒年(687—702年),这个时间段的选取依据是《书谱》最后的写记,“垂拱三年写记”。垂拱三年即687年。702年的来历是陈子昂撰有《孙君墓志铭》。陈子昂死于702年,孙过庭的享年自然不能超过这一年。
对于这样一个时间段,按照不等式的解法理念推测,孙过庭的最大享年当在75岁以上,最小享年不小于38岁。这是一个极为粗略的估算。这个估算将孙过庭的享年分划成为两种年龄段推测极端,一种是偏大说,一种是偏小说。以往的研究者有关孙过庭的享年多从偏小说。我根据所能见到的相关材料分析判断,今取偏大说。
在上述孙过庭的享年时间段里该取那一段呢?我们首先必须先确定出几个相关时年点。我认为627年当是一个重要的参照年。理由是唐太宗生前见到过孙过庭的字。
孙过庭《书谱》有句,“余志学之年,留心翰墨。”分析推测,唐太宗看到孙过庭的字的时候,孙过庭最年青也应该是20岁以上。从现有资料看孙过庭没有什么特殊的政治背景。对一个年轻人来说,如若年龄小于20岁,练出一笔好字的可能性极小。假如孙过庭是神童,很小的年纪就写得一手好字,那么他的字又是如何到得当朝的皇帝的手中的呢?故此,我们说孙过庭当时的年龄当在20岁以上。
唐太宗又是什么时间看到的呢?我们说唐太宗看到孙过庭的字的时候,应该是他在位的晚年时期。假若唐太宗在早年或中年就看到了孙过庭的字,那么孙过庭的情况应该不是后来那么凄凉。唐太宗非常喜欢书法,尤其特别推崇王羲之。在位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搜集王羲之的墨迹,将“兰亭序”双钩描填后送给皇子及大臣们临习,朝臣们争相临写《兰亭序》。太宗尝谓魏征,虞世南死后无人可与论书。魏征给太宗推荐了诸遂良。魏征说,诸遂良下笔遒劲,甚得王逸少体。太宗即日便召命侍读。太宗喜好书法推崇王羲之的程度可以见得。像孙过庭这样一位能够乱真的临王高手,唐太宗一定是不会忘记他的。孙过庭以此为机会得到太宗的赏识当在常理之中。但是这样的事后来并没有发生。这是为什么呢?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太宗发现孙过庭以后不久就过世了。太宗过世了,其它人也就不提这事了。由此见得太宗见到孙过庭的墨迹时,当在他的生命晚年。
这里有一个问题必须说明,这就是《宣和书谱》所记述的这件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的问题。我们说应该没有问题。《宣和书谱》是一个很正规的出版物,有关历史事实的选取应该是有可靠依据的。特别是关系到皇帝的事,无中生有不负责任的瞎编乱说的可能性不大。再说也不存在瞎说乱编的目的和必要。《宣和书谱》记录文字虽不多,但语言生动,语气特征明鲜,符合太宗的口气,也切合孙过庭的实际。此说应当属实。
还有孙过庭的翰墨又是怎么到了太宗的手里的呢?史无记载,这里我们只好推测了。唐太宗是靠武力得天下的,取得政权后又崇文好书。好书又特别推崇王羲之。在翰林院设侍书博士、国子监设书学博士,科举考试中设有《明书科》,以书取仕。想必一定是孙过庭参加了地方的科举考试,因为其书直逼王羲之,地方考官发现后为讨太宗喜欢,这才将孙过庭的试卷上传到了太宗手里。太宗看后果然高兴,这才有了《宣和书谱》中的那段言语。
还有一个史实可以帮助理解这件事。贞观十七年(644年)五月,唐太宗手诏“令州县举孝廉茂才,好学异能卓荦之士”诸州所举十一人,太宗引入内殿,赐坐于御前。太宗、皇太子、近臣相继提问,“咸不能答。”又令到中书省射策,“所答乖旨。”①
根据上述接见情况看,孙过庭当不在这十一人之中。如果在这十一人之中,当不是这样一种结果。这次太宗接见是非常重视的,但接见结果却是不满意的。而太宗对孙过庭的字是肯定的。故此看来太宗见到孙过庭的字当在此以后。也许地方诸州除了举人以外还有举书之举。
解读孙过庭生平最为关键的,也是孙过庭史料中唯一的一个数字概念当是陈子昂《孙君墓志铭》中的一句话“四十见君”。这是解秘孙过庭生平最为关键的一结。根据史料分析,“四十见君”所见之君当不是太宗,而应该是高宗。史载高宗时曾两次亲试。一次是显庆四年(659年)“二月乙亥,上亲策试举人,凡九百人。惟郭待封,张九龄五人居上第,令待诏弘文馆,随仗供奉。”②一次是调露元年(679年)“十二月壬子,高宗御成殿,召诸州举人亲问。”③看来孙过庭见君应该是第一次,即显庆四年(659年)。根据“四十见君”,孙过庭的出生年确切地说就是武德二年(619年)。假令“四十见君”是调露元年(679年),那么孙过庭的出生年就是贞观十三年,贞观共计二十三年,十岁之内的小孩能写出“书乱二王”的字,那是不可能的。故此,这一可能理当舍去。
孙过庭的卒年取哪一年较为合理呢?从现存的《书谱》手稿墨迹看,最后有“垂拱三年写记”一句。其中“三”字为改笔。从所改笔意看,当是先写为“元”字的前两笔后,改写为“三”字。又象是由“五”字改写为“三”字的。不管是从“元”改成“三”,还是从“五”改为“三”,从时间概念看都是相差了两年。生活中那有读书人把时间概念记错两年这一情况的?记错一年这种情况倒是时常有的。有时候新年伊始,旧的记年还留在头脑中,短时间内没有适应,还没有转过来,还在原年份停留着,这种情况还较为多见。作书人经常会犯这样的错误,落款时间往往容易写成上一年。但一下子差错两年的可能性就没有了。孙过庭为什么能将时间记差两年呢?这里边就有了问题。
情况应是这样的。垂拱只有四年,下来就是永昌元年。如果是将“元”字改为“三”字的话,当时在孙过庭的脑海里反映的应该是“永昌元年”。书写时由于以往的书写习惯错把“永昌”写成了“垂拱”。“垂拱”只有四年,刚刚改元,对“永昌”记忆不深,书写为“垂拱”这应该是情有可原的。写到中间想起错了,进行补救,将“元”字改为“三”字较为方便,也较为合适,故此就有了“垂拱三年写记”。这是第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是将“五”字改写为“三”字。这是因为当时虽然已经改元了,但在孙过庭的脑海中仍然还停留在原来的纪元概念中。“垂拱五年”实际上也就是“永昌元年”。当写完后发现记年错了,施以补救,便采取了尽量改少省事的最佳补救方案,将“五”字改成为“三”字。
这两种可能无论是那一种都足以说明现在我们看到的这部《书谱》手稿当是永昌元年,即689年所写。孙过庭的卒年当在此以后。此后那一年呢?即陈子昂写《孙君墓志铭》的那一年。陈子昂又是那一年写的《孙君墓志铭》呢?最大的可能就是陈子昂卸官回乡的那一年。推测应该是陈子昂卸官回乡,路过了洛阳,原本想路过看望以下孙过庭,不想正巧赶上了孙过庭的突然死亡。假若陈子昂还在任上,那么孙过庭暴死的消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就传到他的耳朵里,他不可能立即赶往洛阳为孙过庭写墓志铭。如果陈子昂回到了家乡,孙过庭死去的消息同样不会很快得知,也不可能得知消息后赶往洛阳写墓志铭。考察陈子昂的生平,陈子昂天授二年(691年)因继母忧卸官回家一次。按照上述分析,《孙君墓志铭》应该就是这一年陈子昂卸官回家路过洛阳巧遇孙过庭病逝而写的。孙过庭的卒年应当就是这一年,天授二年即691年。
综上,我们的结论出来了,孙过庭生于武德二年即619年,卒于天授二年即691年。孙过庭享年72岁。
关于孙过庭享年从大一说,我们还可以找到诸多旁证。如《书谱》中有句“若思通楷则,少不如老。学成规矩,老不如少。思则老而愈妙,学乃少而可勉”“通会之际,人书俱老。”这些应该都缘于孙过庭本人少年学书,以至老来感悟之体会。
再如《书谱》中句“仲尼云:‘五十知命,七十从心。’故以达夷险之情,体权变之道。”仲尼的这句话是《论语•为政》里的一段话“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愈矩。”如果孙过庭不是老年,而是中年,按照常理孙过庭引用时是不会跳过青年和中年时候,直接从五十开始,越过六十,直抵七十,谈什么达夷险之情,达权变之道。还有如陈子昂《孙君墓志铭》有语“将其老有所述,死且不朽”。这里明确地指出了孙过庭之老。这些都可以做为从大说的有力支持。
注:①《册府元龟》卷四《帝王部.求贤一》卷643《贡举部〈考试二〉》《唐要会》卷76《孝廉举》。
②《旧唐书》卷4《高宗纪上》。
③《旧唐书》卷190《员半千传》。
孙过庭名字籍贯官职辩
唐代著名书法理论家、书法家孙过庭,姓孙名过庭,其姓名按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现在为什么还要当作一个问题提出来进行一番辩解呢?因为是研究孙过庭,只要有关他的问题就不能不说。
原来唐人的姓名不同于今人。今人的名字只有一个,再有就是又名、曾用名。而唐人名和字是分开的,同时都有也都同时在使用。今天我们看到的孙氏的名字有二,一曰过庭,二曰虔礼。何为名?何谓字?说法有二。唐窦臮《论书赋》下窦蒙注云:“孙过庭,字虔礼。富阳人,右卫胄曹参军。”唐张怀瓘《书断》下《能品》云:“孙虔礼,字过庭,陈留人,官至率府录事参军。”窦蒙、张怀瓘都是唐人,都在写书论,却有两种相反的称谓,到底孰是孰非呢?
本文认为窦蒙注云孙过庭,字虔礼,当正确。理由为:孙过庭《书谱》开卷有“吴郡孙过庭撰”一语。按照唐人的用语习惯,自报家门时,一般情况下是籍贯加姓名加字;也可以是籍贯加姓名略去字;还可以省去籍贯,先报姓名后报字;还可以只报姓名不报字。另外,一般情况下名前加姓,字前不加姓。“吴郡孙过庭”就属于籍贯加姓名略去字一类。窦蒙注云则属于省去籍贯先报姓名,后报字一类。《书谱》“吴郡孙过庭撰”一语是孙过庭自报的家门,自报的家门我们就不能不相信他。据此用以说明孙过庭的名和字当最有说服力。后世多沿用这一称谓当缘于此。
既然如此,为什么又有张怀瓘一说呢?关于这一点《四库全书》卷二十一,论及窦、张二书关于孙氏名字问题时云:“二人相距不远,而所记名字不同,殆于《旧唐书》称房乔字元龄,《新唐书》称房元龄,字乔,同一讹异。疑唐人多以字别。故各处所闻不能尽一。”《四库全书》作者认为这是一种讹异。本文认为当属当时人们的一种称谓习惯,或者说喜好。
关于孙过庭的籍贯问题。孙过庭自称吴郡,窦蒙注云富阳人,张怀瓘云陈留人。想必三种说法都是有其依据和道理的。这其中不存在那一种说法错误的问题。孙过庭自称吴郡,吴郡应该说是他的祖籍。窦蒙注云富阳人,当属孙过庭小时侯随父母从吴郡迁徙到了富阳,或者是在他的父辈或父辈以前从吴郡迁徙到了富阳。孙过庭小时侯肯定是在富阳生活过的,窦蒙所接触到的有关孙过庭的资料中肯定有这一部分。或者别人这么说,别人能这么说,别人肯定了解这一情况。这中间一般不存在作假或弄错的问题。张怀瓘云陈留人,情况应该也是这样的。或者认为,孙过庭中年时期当在陈留居住过。
终上,孙过庭祖籍吴郡,小时侯生活在富阳,后来又移居陈留,最后客死洛阳。或者小时侯生活在陈留,后来又移居富阳,最后客死在洛阳。从地理位置考虑,前一种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关于孙过庭的官职问题。窦蒙注云“右卫胄曹参军”,张怀瓘云“率府录事参军”。两种说法也不存在谁对谁错的问题。应该说这两个官职孙过庭都干过。按照陈子昂所撰《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并序》简称《孙君墓志铭》(《陈伯玉集》卷六《四部丛刊》影印明刻本)看,这两个官职的先后顺序应该是“右卫胄曹参军”在先,“率府录事参军”在后且为最后。因为一般墓志铭所写的官职都是死者生前的最后一任官职。从孙过庭“四十见君”开始为官,到“遭谗慝之议”离官,前后算来十六年之久,相信任过的官职当不止这两个,这两个官职仅仅是史料中显示出来的而已。
我们所知道的孙过庭所担任过的这两个官职都是军职。右卫属于皇帝管辖的军队,率府则属于太子管辖的军队。孙过庭的官职有多大呢?参考唐代的官吏制度,胄曹参军和录事参军均属于从八品。套用现在的军职则相当于团职的参谋、干事或协理员一类。
《孙君墓志铭》解读
孙过庭的生平事迹正史没有记载,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只有陈子昂的两篇文章。一篇是《孙君墓志铭》(《陈伯玉集》卷六,《四部丛刊》影印明刻本),一篇是《祭孙录事文》(《陈伯玉集》卷七)。这两篇文章弥为珍贵,成了解读孙过庭生平的关键史料。为了利用好这些珍贵资料,我们不妨先就这两篇文章分别予以解读。这一讲先解读《孙君墓志铭》。现录其原文如下:
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
呜呼!君讳虔礼,字过庭,有唐之□□人也。幼尚孝悌,不及学文;长而闻道,不及从事禄。值凶孽之灾,四十见君,遭谗慝之议。忠信实显,而代不能明;仁义实勤,而物莫之贵。陻厄贫病,契阔良时。养心恬然,不染物累。独考性命之理,庶几天人之际。将期老有所述,死且不朽。宠荣之事,于我何有哉?志竟不遂,遇暴疾卒于洛阳植业里之客舍,时年若干。
呜呼!天道岂欺也哉!而已知卒,不与其遂,能无恸乎!铭曰:
嗟嗟孙生!见尔迹,不知尔灵。天竟不遂子愿兮,今用无成。呜呼苍天,吾欲诉夫幽明!
分句解读并译文:
原文:“呜呼!君讳虔礼,字过庭,有唐之□□人也。”
解读:文中□□表示缺字或辨别不清之字。从这句看,在陈子昂的记忆中孙氏名虔礼,字过庭。
译文:悲痛啊!我不敢直呼先生的姓名,但在这里我又不能不说。我尊敬的先生名虔礼,字过庭,有唐□□人氏。
原文:“幼尚孝悌,不及学文;长而闻道,不及从事禄。”
解读:“尚孝悌”是读书人的基本品质。“幼尚孝悌,不及学文”,这句话里边就有了意思了。我们知道祭文的写作目的有两个,一是对死者进行生平总结,二是表达生者对死者的哀悼。其行文特点是对善德荣显之事采取张扬的写法,对过失辱没之事采取隐晦的写法。这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所有祭文都有一些套语的原因。“幼尚孝悌,不及学文”,从字面上看意思是小时侯在“孝悌”和“学文”这两件事上,孙过庭把孝悌放在了第一位以孝悌为重,以学文为轻。实际上则隐含了一个意思,“文”没有学好。但是,我们从孙过庭《书谱》的文笔看,孙过庭不像是“文”没学好,而是学的很好。陈子昂难道在祭文中说了瞎话?不是的。这里边进一步隐含了一个更深的意思,孙过庭屡试不第。在墓志铭中,这样的话是不能直说的,故此只好说“不及学文”。单说“不及学文”又嫌不好,故此前边只好加一句“幼尚孝悌”。话有三说,巧说为妙。文字上进行这一样一番处理后,给人的感觉那就要好的多,为孙过庭的屡试不第圆了面子。
“长而闻道”,“道”指的是什么呢?应该就是“老子”和“庄子”。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书谱》的若干内容中得到映证。“不及从事禄”,“事禄”指的是什么?指的是当官。因为只有当官才能有俸禄。这句话与上句话对应,意思说,孙过庭长大以后是因为“闻道”而延误了当官。隐含的意思还是屡试不第。其实,屡试不第并不是衡量才学的唯一标准。诗仙李白、诗圣杜甫也都是屡试不第,屡试不第并没有影响他们诗坛的地位和影响。
译文:小的时候,先生非常孝悌,因为太孝悌了,反而耽误了自己的学业。长大以后,先生又喜好老庄,又因为喜好老庄,又延误了自己的仕途。
原文:“值凶孽之灾,四十见君,遭谗慝之议”。
解读:“凶孽之灾”指的是什么呢?按唐太宗欣赏过孙过庭的字看,那一次应该是孙过庭考取了举人或被举荐。因为只有考取了举人或者被举荐,地方官才有可能将其试卷或文墨呈上去,以显示地方发现和培养出了人才,以讨皇帝开心。唐太宗这才有机会看到孙过庭的字,结果也确实开了心。说不定还表扬了地方官。假若说没有考中或未被举荐,地方官怎么能够将一位落选举子的试卷文墨上呈给皇帝,自讨皇帝的不欢喜呢?这么好的试卷为什么不予录取?皇帝以此降罪怎么办?相信地方官不会做这样的傻事。还有为什么是举人而不是秀才呢?因为举人的层次高,监考官的层次也高,官员面君的可能性就大,试卷文墨上呈的可能性也就大。
按照唐朝的科举考试制度,国家有大事时取消或推迟开科。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太宗去世是一大事,接下来永徽四年(653年)房遗爱谋反又是一件大事。太宗去世不能是“凶孽”,看来“凶孽之灾”应当是指房遗爱谋反这件事。房遗爱谋反案是长孙无忌一手策划的,政治目的在于清除异己势力巩固李治政权。实属一桩冤案。这一冤案牵连到了荆王李元景、吴王李恪以及高阳公主等。这些人都被处死,冤狱很大株连很多。李恪随太宗打天下立有大功,人品很好,能力也强,很有社会威望,太宗尝谓此子像他。李恪是吴王,孙过庭又是吴地人,受株连的可能性极大。还有当年传呈孙过庭文墨的官员保不准这次不被株连。如若株连,孙过庭一定会被株连。这应该就是太宗赏识过孙过庭的字这件事以后便无声无息的原因。总之,这场“凶孽之灾”孙过庭一定是赶上了。在这场灾难中不是孙过庭的家庭受到了株连,就是孙过庭本人受到了株连,或是影响了开科,延误了孙过庭的仕途。
“四十见君”。孙过庭有什么机会能够见君呢?只有一种机会,那就是参加“殿试”。“殿试”就是由举人考取进士时在宫殿上举行的一次由皇帝亲临的面试。“四十见君”就是说,孙过庭四十岁的时候参加了殿试,见到了皇帝。翻阅唐史,唐高宗时还真的有过两次殿试。一次是显庆四年(659年),一次是调露元年(679年)。“四十见君”当是显庆四年。这一次孙过庭没有进士及第,但这一次殿试完后,孙过庭被安排了工作,当了官了。这应该就是孙过庭的仕途的开始。
“遭谗慝之议”,就是因为别人的不实诬陷之词丢了官。如果不是丢了官,那也就够不上诬陷了,仅仅是瞎说而已。这应该就是孙过庭的仕途的结束。“谗慝”又指的是什么呢?孙过庭官职是“率府录事”,是太子管辖的军队里的军职,遭诬陷丢官,看来一定与太子事件有关。查阅唐史,孙过庭入仕时的太子是李弘。李弘656年封为太子,675年暴死。当太子19年。这一时间段正好是孙过庭入仕的时间。按孙过庭“四十见君”一说计,当是显庆四年(659年)入仕。李弘死后,太子之争相当激烈。一朝天子一朝臣,原来的率府军队交由谁管?原来的那些军官谁能用谁不能用等问题马上就出来了。这些问题必然波及到原率府军队里的军官甚或士兵。这些人都存在着一个工作变动甚或去留的问题。孙过庭“遭谗慝之议”丢了官应该就是这件事。这一年即上元二年(675年)。如此说来孙过庭只当了16年官。
译文:先生于仕途上的机遇特别的不顺。当先生学业有成的时候,赶上了国有大事,凶孽之灾延误了仕途。直到先生四十岁的时候这才有机会参加殿试见到了圣上。惋惜的是先生这一次没能考取。让人安慰的是虽然没考取却能被录用为官。先生的仕途很不顺利,干了十六年还是个“率府录事”。遇到了太子暴死一事,又有人借此机会说先生的坏话,诬陷先生,使得先生连“率府录事”这样一个小官也丢了。
原文:“忠信实显,而代不能明;仁义实勤,而物莫之贵。”
解读:“代”是一个时间代词,指的是很长一段时间,或者说改变了几个年号。即从孙过庭被免官直到孙过庭死去。
译文:先生的忠信已被后来的事实完全证明,但当初的诬陷却未能给予昭雪。先生的仁义诚实克勤,同样也不被外人理解看重。
原文:“湮厄贫病,契阔良时。”
解读:“阔”就是多的意思,“良”就是长的意思。
译文:时运不济,贫病相加。欠别人的债务很多,长时间还不了人家。
原文:“养心恬然,不染物累。”
解读:这句话的意思是孙过庭超脱困境,上到了一种高尚的层次。
译文:先生的心态很好,志气和平,修练着自己的书法,别的什么都不在乎,也不为其它的事情操心受累。
原文:“独考性命之理,庶几天人之际。”
解读:“性命”这里不是单指的人的生命。当是一个代词,代替万物?“独考”就是单一或专一考察。“天”指的是客观世界。“人”自己和自己的书法。“天人之际”是什么呢?指的是天和人之间的关系。书法与万物之间的关系。这是从书法的广博这一角度去说的。孙过庭《书谱》中有语:“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由此可见,孙过庭把自己的书法已溶入到了天文和人文之中了。
译文:先生一门心思只研究书法,他要通过书法体会人与天的关系,感悟万物变化的道理。
原文:“将期老有所述,死且不朽。”
解读:“述”指的是论述,“所述”指的就是《书谱》。
译文:到了老年的时候,终于有了自己的书法建树,写出了不朽的传世之作《书谱》一书。先生今天离开了我们,但他的书法理论巨著《书谱》却不会变朽。《书谱》的流传,先生的书法理论思想将会永远流传下去。
原文:“宠荣之事,于我何有哉?”
解读:这句话是陈子昂站在孙过庭的角度去说的。“宠荣之事”当指受宠当官光宗耀祖那些事。由于孙过庭选择了走书法这条路,现在也有了建树,思想境界也变高了,把荣宠那样的事也看开了,看淡了,淡到了已与自己没有关系的程度。
译文:当官光宗耀祖那样的事情,那是别人的事,与我孙过庭有什么关系呢?!
原文:“志竟不遂,遇暴疾卒于洛阳植业里之客舍。”
解读:“志”应当指的是孙过庭将自己的书法理论通过其《书谱》和自己的书法教学实践传授给众多学子,从而使书法事业得以发展这件事。
译文:先生的这一志向还没有能够完全实现的时候,突然得病死去了。就死在洛阳的植业里客舍。
原文:“时年若干。”
译文:你今年多大年龄我不清楚,在我看来已经不重要了,在这里我就省去不说了。
原文:“呜呼!天道岂欺也哉!而已知卒,不与其遂,能无恸乎!”
解读:从这句话的出现分析,陈子昂当不在孙过庭的丧葬现场。而且也不是友人请其写墓志铭,而是自己听到了老师病死的消息后,有所感受,内心有话,想写、要写,一吐为快。从后文看他也不清楚老师丧葬的过程,也不知道老师葬于何处。
译文:悲哀啊!上天怎么能这样安排呢?让不该走的人走了。我现在知道孙老师走了,却不能与老师相随,(这句话还可以译为:却不能为老师送葬。)这怎么能不让我悲痛万分呢?
原文:“铭曰”
译文:铭文说。
原文:“嗟嗟孙生!见尔迹,不知尔灵。天竟不遂子愿兮,今用无成。呜呼苍天,吾欲诉夫幽明。”
解读:“迹”当指孙过庭留下的书法作品。“今用”同于上句的“志”。
译文:孙老师啊,孙老师!现在我看到了您的墨迹,却不知您在什么地方。上天不能满足您的心愿,让您提前离开了人世,不能再发挥您的作用。面对苍天,我悲哀叹息,我要把这一些倾诉出来,以告慰您的地下之灵,让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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