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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孙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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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考 |
来源:网络 |
作者:赵超 |
2017-01-26 |
评论:0 点击:2342 |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是廿四史中唯一的记录帝室王族之外谱系的巨表,共收入唐代宰相三百六十九人(沈炳震《唐书宰相世系表订为》计算为宰相三百五十八人)凡九十八姓的世系,记录了唐代人物数万名。唐代高门巨阀,大多在录,其中许多人物及其字号、官爵是两《唐书》纪、传及其他文献材料不曾记述过的。它对于唐代历史、文学、社会诸方面的研究工作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的编纂工作,据《宋史》卷三三一《吕夏卿传》:“夏卿长于史,贯穿唐事,博采传记杂说数百家,折衷整比,又通谱学,创为世系诸表。于《新唐书》最有功。”宋代洪迈《容齐随笔》卷六、《新唐书世系表》条云:“《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皆承用逐家谱牒。”清代赵绍祖《新旧唐书五证》卷八云:“想修唐表时,祗取诸家谱系杂抄之。”而岑仲勉先生在《元和姓纂四校记》中把《元和姓纂》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作了详尽的对比研究。认为《宰相世系表》本于《元和姓纂》,以唐人文集和一些氏族谱牒作补充材料,编集而成。这一看法是比较可信的。
由于唐末五代的兵燹丧乱,唐代的文献材料损失严重。兼以历代传抄,难免脱漏为错。宋代所见到的《元和姓纂》已有残缺。《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亦难以避免错误。至于传刻中出现的字误、行误更是常见之事。前人对《宰相世系表》的评价往往不甚高,也在于此。清代沈炳震斥之最烈,其《新旧唐书合钞》中云:“《新书宰相世系表》舛为特甚。”《唐书宰相世系表订为》中云:“就其所列官爵谥号,或书或否,或丞尉而不遗,或卿贰而反关,或误书其兄弟之官,或备载其褒赠之职,更或其生平所偶历,及未尝居是官,庬杂淆乱,不可充诘,合之史传,不胜纠摘。……此书不足徵信,适以滋谬,举可废也。”
沈炳震的说法未免过于偏激,《宰相世系表》的史料价值自在,不是由于存在错误便可以完全抹杀的。但是《宰相世系表》中的错误也是十分严重的。为纠正为误,使之可靠实用,前人已经持续不断地做了不少工作。如宋代吴缜《新唐书纠谬》、清代钱大昕《廿二史考異》、王呜盛《十七史商榷》,以及一些金石著录等等。以后,又有沈炳震《唐书宰相世系表订为》、罗振玉《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补正》等有关此表的专门校正著作。尤其是岑仲勉先生《元和姓纂四校记》一书中对《元和姓纂》进行了详尽全面的考证工作,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到《宰相世系表》,所以,它也是对此表的精确考证。
但是,以上诸家的订正各自成书,既缺少编次索引,考证内容又各有出入,所採用的体例亦不相同,在查证《宰相世系表》时,检寻使用都很不方便;而且由于新的出土材料不断发现,在前人补证以外尚可有新的证明和补充;因此,我们觉得有必要将有关《宰相世系表》的所有校正考证材料合併成文,统一编排,加以补充订正,使之成为较为可靠、利于使用的文史工具。
近年来,笔者协助周绍良先生编集《唐代墓誌彙编》,其间接触到大量唐人世系记载,可以补证《宰相世系表》者甚多。遂由此开始,收集前人校正材料,陆续缀集成文。承周绍良先生支持,并将他早年所撰《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校異》一文惠赠,周绍良先生手稿中所引文献材料侧重于唐人文集,可与出土材料翼佐。故此作为一家收入。此后,又以初稿请教于唐长孺先生,得到唐长孺先生的赞同和陈国燦先生的热情帮助。书稿交出后,又承赵守俨先生审正,这件工作得以完成,是与前辈学者的支持、帮助分不开的。谨在此一並致以衷心的感谢。
现将本书所订补的问题及有关体例简介如下: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存在的错误,详细归纳,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世次舛误:如《宰相世系表》所载裴侨卿曾孙叔献。据《柳宗元集》卷十一《故试大理评事裴君墓誌》及《故处士裴君墓誌》,叔献应该是侨卿之子。《宰相世系表》所载世次相差二代。
二、名字为误:如《宰相世系表》载刘缉,《元和姓纂》则作刘缙。《文苑英华》卷四一六李峤制“朝散大夫行左隶政台监察御史刘缙可封彭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亦作刘缙,当以刘缙为正。
三、官爵与文献记载不符:如《宰相世系表》载刘易从为汉州长史。据两《唐书刘审礼传》,易从为彭州长史。又其子《刘昇墓誌铭》(北京图书馆藏拓)亦作易从彭州长史。
四、兄弟雁序混淆颠倒:如《宰相世系表》载裴度七子:譔、诩、谂、调、识、諴、让。据两《唐书·裴度傅》载裴度仅五子,为:识、譔、让、谂、諴。《宰相世系表》增三人,雁序亦相混淆。
此外,尚有世次脱落误附他系,子孙误增減,从子孙误入本支等等为误;至于其姓氏起原及先世州源,多有附会妄言之处,提及汉晋南北朝时先祖世系、名字、官职,亦多有错误,此不一一赘引,请见正文。对以上这些问题,凡有材料可考者均作了修正。
此外,根据文献和出土文字材料,还可以对《宰相世系表》作大量的补充。各家校正中也有一些这方面的内容,本书也一並彙入。
由于採用的校正著作较多,校语又均较长,各家体例不同,文意不易统一,给本书编集造成一定困难。考虑到《宰相世系表》篇幅浩大,不易查找,校正所用资料往往涉及多人等特点,我们拟採用以下方法,以尽力达到既便利读者,又保持各家校语原貌,便于对照的目的。
首先,我们将《宰相世系表》分段校正,先摘引需要校正的内容,在下面附注中华标点本册数及页码,以便查找。然后,为了分清主要的几家说法,我们选用了四家主要的校正著作,分别单独成段摘引,依次排列,其顺序一般为:沈炳震《唐书宰相世系表订伪》(《廿五史补编》本),简称《订伪》。罗振玉《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正《(家刻本)简称》补正《岑仲勉》元和姓纂四校记》(商务印书馆本),简称《四校记》。周绍良《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校異》(稿本),简称《校異》。对四家校语中重複之处,保留较早一家,引文重複之处,保留较尽一家,馀删去。为了文意通顺,作了必要的删改,並就一些需更正说明之处在引文中附加编者小按(简称超按)。在上述四家校语之后,附加编者校语,简称超按。其内容包括:以上四家未言及的问题,已经涉及但尚可商榷的问题,上述四家以外的有关考证引文。並就一些错误较大又有可靠考证结果的世系重加订正排列,拟出新的世系表。
特别要提及的是:《元和姓纂四校记》本为校正《元和姓纂》而作,其内容体例与《宰相世系表》往往有出入。我们在《四校记》引用的《元和姓纂》原文中与《宰相世系表》明显不同者前多加以“《姓纂》作:”以示区别。对其按语也做了较大的删节加工,但其文意有时仍可能与《宰相世系表》不甚相合,请予注意。
诸家按语中引书的体例和简称也不尽一致,为保持原状,我们均未改动。《订为》中一般引用原书全名,未引书名者即两《唐书》。《补正》一般引用原书全名,唯《宰相世系表》作《表》。《四校记》多用简称,其书目简称附録于后,供读者查阅。但其中亦有使用简称不一致处,请注意。《校異》多引用全名,《宰相世系表》省作《世系表》。编者按语中亦尽力引用原书全名,惟《宰相世系表》从《四校记》简称作《新表》。请读者使用时加以区分。此外,《订为》等四家所用《新唐书》为殿本,今中华标点本则以百衲本为主,两种版本有些地方不同,编者已尽力加按,在此一並说明。
限于水平与材料,本书脱漏错误之处在所难免,希望读者不吝指正。
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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