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版家谱序
夫大明永乐(1403-1424)北征,民遭天谴,此地荒之矣! 圣上旨昭各省民等迁发至此。盖孙氏系自山东莱州府即墨县人氏。始祖至此占荒地数倾,开荒耕种田亩,可启后坤者也。至天启七面(1627)年间,会首、遐龄、永弼(上人下工字)兴心建庙,联名镌石,上以承前下以启后,俾不忘祖宗之至意。 自大清乾隆(1736-1796)年间,祖讳应双迁至二哥营居住。今中华民国十一年(1923)孟春端月本家同宗示谕安金、勤正共议重建庙镌石,耐嗣多而资财少,岂可因此而废绳启之原哉?故造家簿已绪祖上辈分之讳也,使名正言顺,此是从俭而保不失传者也.
修续家谱序
夫人伦之大,祖先为重,追祖敬宗,尽力赤诚。然自民国十一年首立家谱以来,至今又有八十余年之久矣,其间子孙繁衍情况多变,为保其名讳永不失传,大有修续之必要。因此,经二十世春来示谕并出资,春祥执笔进行了三年多的考证,终于做完了此次修续工作,在修续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做如下说明: 一、时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近60周年之际,中国共产党多年来大力推行《婚姻法》和《生育法》其宗旨为男女平等,提倡一对夫妇一个孩,因此其后人有女无男者甚多,但不为绝后,其女本应列入家谱,可是其孝女的后代,其姓氏要随父而定。为保孙氏家族的纯洁性,故孝女不列入家谱。 二、此修续是在十九世培学公保存家谱的基础上进行的,只是略有变化。(1)、格式上由原来的竖排版改为横排版。(2)、十六世名讳中“宝”字,根据碑文,应为“豹”字。
公元二零零九年元月二十六日 农历乙丑年正月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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